每个人都认为他们最喜欢的杂货店是美国最好的杂货店.我们有什么资格争论?在这个系列,他们陈述了自己的案件。
我的家乡在纽约的Chittenango村,是《绿野仙踪》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作家l·弗兰克·鲍姆有三家生意兴隆的杂货店。如今,在该地区制造业经济崩溃、沃尔玛(Walmart)和加油站兴起数十年后,这里只剩下一家真正的杂货店:最友好市场.
我和家人从小就在这家当时叫P&C市场的商店里购物。我喜欢艳丽的橙色和红色配色(这是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);熟食店里橄榄面包和奶酪头的诱人恐怖;欢快的屠夫,他们的衣服上有真正的动物血;还有那个梳着蓬松发型的女士,她似乎总是在那里,在我的记忆中,她在收银机里,抽着烟。
当你进去的时候,自动门随着令人兴奋的“嗖”的一声打开了,当你走完后,一条轰隆作响的传送带将你的包(在我们的情况下,里面装满了绞肉、卷心莴苣、熏肠、神奇鞭子、罐装水果鸡尾酒和意大利面)从收银台通道的尽头送到外面的人行道上,在那里,一个穿制服的年轻人会把它们取回来,放在你汽车的后备箱里。
去杂货店是一件充满潜在可能性的事情:人们会阻止我的妈妈,一个爱社交的注册护士,让她描述甚至展示他们令人作呕的症状。表现好的孩子通常会得到糖果作为奖励。如果她只是为了几件东西而来,她会把我们留在停车场,让我们在那辆旧克莱斯勒汽车里用咒骂和许多旋钮和按钮来试验。就是在那个停车场,我从姐姐那里学到了婴儿是如何诞生的,通过一个不可磨灭、但并不完全准确的热狗和面包的比喻。